近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第三届投资者教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工作会议在上海召开。来自内外资公募基金管理公司、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投资顾问、销售机构、财经媒体、地方协会等委员及授权代表参加或列席会议。证监会投保局、市场二部和上海证监局相关同志,协会相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会议听取了有关公募基金投资者教育自律规则修改意见建议,围绕切实提升投资者获得感深入探讨了投资者教育工作的优化方向,并讨论和部署了委员会下一步重点工作。
会议指出,近年来,公募基金规模体量实现快速发展,私募基金行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各类投资者通过投资基金配置资本市场、增加财产性收入的趋势初步形成,基金行业迎来了重要发展机遇,受关注度也不断提升。同时,如何提升投资者获得感,也成为当前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面临的现实需要。过去一年来,委员会充分发挥“头雁”效应,铿锵发声,献智献策,引领行业机构围绕全面注册制改革、养老金第三支柱等重点工作,结合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IOSCO世界投资者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一司一省一高校”等进三四线城市、进社区、进高校常态化投教活动,在树立公募基金投资者长期投资理念以及强化私募基金投资者风险防范意识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并逐步构建形成了互促共进、资源共享的行业投教合作工作机制。
会议认为,投资者是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之本,基金投资者教育工作直接面向数亿老百姓,具有很强的人民性、政治性、专业性。新形势下投资者教育工作大有可为,委员会应优势互补、增强合力,引领行业:一是持续提升投资者教育服务质效。加快形成体系明确、奖励先进、争相发力的基金投教工作新局面。加强对各类投教资源、投教活动的统筹规划,集合行业力量将协会“投资者之家”国家级互联网投教基地打造成为基金投资者信赖的权威、中立性平台。二是加大科技赋能创新投资者教育方式方法。顺应投资者结构变化特征,切实关注客户体验,不断创新思路、形式和作品,运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手段让投资者以更简单便捷的方式获取各项服务,扩大投教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三是建立投资者获得感定量分析框架。坚持以投资者为中心,将投教融入企业文化和投资者陪伴等各业务环节,定期开展投资者画像调查,持续掌握投资者结构特征、心理特点及行为习惯,并据此研究投教工作需求、定向开展投教活动。四是发挥权威媒体投教宣传扩音器作用。高度重视行业投教正面宣传,借助媒体力量,以丰富的传播形态打造在老百姓中具有广泛传播度的有温度、高水准投教作品,提升行业优秀文化“软实力”,努力塑造和维护良好的市场环境。
下一步,协会将在证监会的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证监会有关加强投资者保护的工作部署,以委员会为依托,以国家级互联网投教基地为载体,组织引领基金行业机构更好地服务居民财富管理需求,全面贯彻大投保“一盘棋”理念,不断提升投资者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积极推动投资者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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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
国家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郑栅洁在旗帜网刊发署名文章指出,积极扩大国内有效需求。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努力改善消费条件、创新消费场景,充分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提质升级,支持新能源汽车、养老服务、教育医疗文化体育服务等消费,培育壮大新型消费。充分发挥投资关键作用,统筹用好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加快推进“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及其他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建设,强化要素保障,加快推动项目落地见效。放宽民间投资市场准入,加强民间投资融资支持,鼓励更多民间资本参与国家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项目建设。
以下为全文: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我们要深刻理解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牢牢把握推动高质量发展“四个必须”的要求,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到发展改革工作的全领域各环节,推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
高质量发展关系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
回顾历史、展望未来,高质量发展对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高质量发展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新时代新阶段的发展必须贯彻新发展理念,必须把发展质量问题摆在更为突出的位置,着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坚持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推动解决影响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采取一系列战略性举措,推进一系列变革性实践,实现一系列突破性进展,取得一系列标志性成果,推动国家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国力和国际影响力跃上新台阶,成功推进和拓展了中国式现代化。实践充分证明,只有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才能确保中国式现代化顺利推进,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康庄大道上阔步前行。
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更为坚实的物质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发展是解决中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没有坚实的物质技术基础,就不可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牢牢把握发展这一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推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过去十年,我国经济年均增长6.2%,经济总量占全球比重从11.3%提高到18%左右,人均国民总收入提升到12604美元,已超过世界平均水平并接近高收入国家门槛。我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第二大消费市场、制造业第一大国、货物贸易第一大国等的地位进一步巩固提升。
高质量发展是确保现代化建设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根本支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只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才会有正确的发展观、现代化观。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深刻把握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带来的新特点新要求,紧紧围绕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不断增进民生福祉。近1亿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城镇新增就业累计超过1.4亿人,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3.6万元,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教育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医疗卫生体系。
推动高质量发展是实现现代化建设行稳致远的重要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要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发展和安全并重,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不断畅通经济循环,努力稳链强链、补链延链,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加强技术创新动能,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确保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顺利推进。粮食产量连续8年稳定在1.3万亿斤以上,能源供给保障能力持续提升,多个能源品种产能位居世界第一,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不断增强。
推动高质量发展需把握好“四个必须”
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提出了“四个必须”的明确要求,为新时代新征程推动高质量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必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始终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内在统一来把握发展、衡量发展、推动发展。党领导人民治国理政,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要回答好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实现发展这个重大问题。发展理念是否对头,从根本上决定着发展成效乃至成败。新发展理念是在深刻分析国内外发展大势的基础上形成的,是发展思路、发展方向、发展着力点的集中体现,反映了我们党对经济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有力指导了我国新的发展实践。贯彻新发展理念是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一场深刻变革,是新时代我国发展壮大的必由之路。新征程上,我们要完整把握、准确理解、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切实将崇尚创新、注重协调、倡导绿色、厚植开放、推进共享的要求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使之协同发力、形成合力。
必须更好统筹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始终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大力增强质量意识,视质量为生命,以高质量为追求。如果没有质的有效提升,量的合理增长将不可持续;如果没有量的合理增长,经济结构优化、产业转型升级、区域协调发展、民生福祉改善都将是无本之木。新的发展阶段、新的使命任务和新的发展环境对经济质的提升和量的增长提出了更高、更为紧迫的要求,只有以质取胜、不断塑造新的竞争优势,才能支撑经济长期持续健康发展。新征程上,我们要坚持把经济发展的质和量有机统一起来,把推动发展的立足点转到提高质量和效益上来,持续激发经济发展内生动力,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形成全国上下竞相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
必须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开放、深入转变发展方式,以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促进质量变革,加快形成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开放是党和人民事业大踏步赶上时代的重要法宝,是决定当代中国前途命运的关键一招,已成为当代中国最鲜明的特色。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过去我们依靠改革开放,在许多领域实现历史性变革、系统性重塑、整体性重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现在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面对高质量发展中躲不过、绕不开的矛盾,更要用改革的办法破难题、激活力。新征程上,我们要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努力破解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和制度支撑。
必须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发展成果不断转化为生活品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增进民生福祉是发展的根本目的,必须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现在,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加强烈,我们推动高质量发展就要从解决“有没有”问题转向更加重视解决“好不好”问题,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的举措,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需要。新征程上,我们要牢牢坚持人民立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持续用力,一件接着一件办,一年接着一年干,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以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今后五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的关键时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深入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认真履职尽责、狠抓工作落实,以新气象新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效。
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加强科技基础能力建设。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强化重点领域全产业链攻关,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加快推进自主创新产品、自主开源技术等迭代应用,维护关键领域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
积极扩大国内有效需求。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努力改善消费条件、创新消费场景,充分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提质升级,支持新能源汽车、养老服务、教育医疗文化体育服务等消费,培育壮大新型消费。充分发挥投资关键作用,统筹用好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加快推进“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及其他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建设,强化要素保障,加快推动项目落地见效。放宽民间投资市场准入,加强民间投资融资支持,鼓励更多民间资本参与国家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项目建设。
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持续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扎实推进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加快构建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深化双边、多边、区域合作,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走深走实,加快构建互利共赢、多元平衡、安全高效的开放型经济体系。
统筹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强化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实施好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构建和发展好现代乡村产业体系。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扎实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加快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
不断增进民生福祉。加强就业优先导向的宏观调控,拓宽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促进机会公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强化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建设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积极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和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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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
关于做好2023年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有关工作的通知
财办农〔2023〕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深化农村改革”、“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试点示范”的任务要求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部署,在总结前期试点经验的基础上,2023年中央财政继续支持实施并启动新的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以下简称试点)。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点任务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强化科技支撑,充分发挥农村综合改革(以下简称农村综改)守正创新、系统集成、特色鲜明、因势利导、正向激励的机制创新优势,突出试点先行、做强做优、示范引领,统筹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因地制宜探索财政支持乡村全面振兴的有效路径和示范样板,加快推进农村现代化。
(一)创新富民乡村产业发展机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着力创新更紧密的联农带农机制,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增收,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推进共同富裕。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作用,积极探索撬动社会资本与村集体合作共赢模式。适应城乡居民消费需求,拓展乡村多种功能,做好“土特产”文章,因地制宜发展品质优良、特色鲜明、广大消费者认可、能形成竞争优势的区域“金字招牌”,积极发展低碳农业、创意农业、智慧农业、农事体验、农旅融合,促进乡村产业深度融合发展。
(二)创新数字乡村发展机制。发挥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引领作用,大力推进数字乡村建设,推动数字技术与发展乡村实体经济、构建乡村治理体系加速融合,着眼解决实际问题,拓展农业农村大数据应用场景。加强“互联网+农业”建设,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北斗终端、多光谱、人工智能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科技产品深度融合应用,加快推动传统产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探索乡村数字经济新业态。以数字技术赋能乡村公共服务,完善农民生活服务体系,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乡村便民服务机制,提高乡村治理智能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注重网络安全、数据安全。
(三)创新乡村人才振兴机制。加快培养产业发展人才,重点培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和产业发展职业经理人、经纪人等,培养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农民,提升农民数字素养与技能。加快培养乡村治理人才,引导农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在乡村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激励村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鼓励社会人才参与试点建设,建立有效激励机制,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各类城市人才服务乡村振兴事业。
(四)创新乡村治理机制。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数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有效运用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政策,发挥一事一议机制作用,调动农民参与村内公益项目建设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财政支农政策的实施效能和农民满意度,打造基层组织为民服务的实践载体。丰富村民议事协商形式,完善议事决策主体和程序,健全民主决策机制,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提升乡村治理效能。
二、试点申报和确定程序
河北、山东、河南、广东、四川5个乡村人口大省可申报2个试点,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省)可申报1个,可不申报或少申报,但不可多申报。
(一)县级编制方案。县级人民政府为责任主体,向省级财政部门提出申报,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对建设用地和资金来源等合法合规性作出书面承诺,如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需已履行完成合法合规用地程序;筹集资金应依法合规,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不得新增村级债务。县级财政部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实际、深入研究、自主编制试点实施方案,试点实施范围不得超过2个乡镇或10个行政村,也不宜过于集中于少数几个村。要合理确定目标任务、建设内容、投资规模、筹资渠道和政策措施等,充分论证试点项目建设、资金安排等合规性、可行性;要科学评价当地财政收支状况和其他筹资来源(不得包含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不留资金缺口,确保后续项目实施和运营可持续。试点实施方案内容力求简洁明了,正文(不包括附表)不超过8000字。
(二)省级审核申报。省级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严格审核县级资料,确保试点方案合规可行。结合当地资源禀赋条件,优先选择县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基层组织战斗力强、农村综改积极性高、农村综改资金使用管理规范、工作基础好、发展水平和基础建设条件适中的地方开展试点。涉及建设用地的,省级财政部门要指导县级人民政府在实施方案中明确用地保障,标注具体位置,并在申报文件中附省级自然资源部门的意见。各省应于2023年5月12日前将试点的申报文件和试点实施方案报送财政部,逾期不报视为自愿放弃申报。
(三)中央财政择优支持。财政部将统筹组织开展试点实施方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择优确定拟开展试点的地区。各地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通过中央财政资金引导,有效带动地方政府加大投入,引导和撬动社会资本参与试点建设,建立健全多元化投入机制,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工作要求
省级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坚持机制创新与项目建设并重,加强改革集成和政策协同,强化资金监管和绩效管理,着力增强试点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激发乘数效应和化学反应,最大程度释放试点的整体效应,发挥典型和示范引领作用。开展试点的省份要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试点省份要按照“省负总责、县抓落实”的要求,健全省级财政部门牵头负责、相关部门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强调查研究,切实加强对试点县工作的督促、指导、考核,及时发现、纠偏出现的苗头性问题。要推动试点县构建由县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牵头,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参加的县级试点工作推进机制,加强政策衔接,统筹组织开展试点申报、实施、管理等工作,有效落实实施方案。
(二)规范资金管理。各地要严肃财经纪律,按规定做好试点资金预算的审核下达、使用监督、预算绩效管理以及项目组织实施等工作,加快预算执行进度,规范资金管理流程,确保财政资金规范高效安全使用。要按规定及时足额拨付资金、支付工程款,保障施工企业等合法权益。要注重风险防范,综合运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提升监督效能,及时发现、纠偏出现的苗头性问题,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的科学性和精准性,确保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三)严格试点管理。要强化负面清单管理,督促指导试点县按照国家政策新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持续健全试点负面清单。试点项目方案编制和实施过程中,要坚决杜绝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坚决杜绝违规举债搞建设,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不得新增村级债务。经评估备案的实施方案原则上不得调整,确因政策和实际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调整个别实施项目的,由试点县人民政府书面报告,省级财政部门要严格把关,确保调整后项目符合试点政策规定,有利于实现试点绩效,提出审核结论并报财政部备案;实施方案重大调整要先报财政部同意后方能调整。
(四)加强考核评价。省级财政部门要坚持绩效导向,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按照试点实施方案,围绕试点任务推进、支持政策落实、年度预算执行进度、机制探索总结、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性和试点成效,以及是否存在违反负面清单等方面,以省为主开展年度评价,于后续年度3月底前将年度评价报告报送财政部(试点最后一年的年度报告为整体评价报告)。年度评价合格的,继续予以资金支持;评价不合格的,要在评价报告报送前予以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不再安排资金支持,取消试点资格并予以通报。
财政部办公厅
2023年4月21日
文章来源:财政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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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
4月27日,银保监会官网发布《关于2023年加力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量的通知》,明确2023年全年工作目标:2023年总体继续保持增量扩面态势。贷款利率总体保持平稳,推动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逐步降低。
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3月末,银行业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5.9万亿元,同比增长25.8%,较各项贷款增速高14.6个百分点;有贷款余额的客户数达到4010.5万户。
要点速览:
支持困难行业恢复;
鼓励发展随借随还贷款产品;
围绕小微企业无贷户加大支持;
加大对小微企业续贷支持力度;
提升大中型银行服务小微企业内生动力;
推动地方法人银行加大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力度;
支持政策性银行根据自身战略,探索开展小微企业直贷业务;
丰富小微企业保险产品服务供给。
支持小微企业科技创新
《通知》要求,加强服务对接,精准支持重点领域小微市场主体;优化供给结构,提升小微企业服务质量;发掘服务优势,增强小微企业服务能力;完善业务模式,拓展小微企业保险保障渠道;加强规范管理,搭建服务平台等。
在精准支持重点领域小微市场主体方面,《通知》明确,支持住宿、餐饮、零售、教育、文化、旅游、体育、交通运输、外贸等领域小微企业的合理金融需求,促进经济复苏。立足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需要,支持制造业、科技型、专精特新小微企业发展,助力产业升级。
支持小微企业科技创新方面,《通知》要求,银行保险机构要围绕小微企业科技创新、专精特新发展,构建专业化的服务机制,加大内部激励力度。优化服务模式,综合运用动产和知识产权、供应链票据、应收账款融资及财产保险、责任保险等服务方式。
针对个体工商户纾困,《通知》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研发小额信用贷款产品,努力实现个体工商户贷款余额、户数持续增长。鼓励发展随借随还贷款产品,更好满足个体工商户用款急、期限短、频度高的资金需求。
完善现有产品续贷功能
《通知》提出,优化小微企业信贷结构,完善小微企业服务定价机制,加大对小微企业续贷支持力度。
“加强对小微企业信用信息的挖掘运用,增加信用贷款投放,降低对担保等第二还款来源的依赖。合理满足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以上的小微企业信贷需求,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壮大。”《通知》强调,重点围绕小微企业无贷户加大支持,扩大服务覆盖面。
此外,加大对小微企业续贷支持力度。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开发小微企业续贷专门产品或完善现有产品续贷功能,原则上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产品和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中短期经营性贷款产品都应具备续贷功能。
提升大中型银行服务小微企业内生动力
为增强小微企业服务能力,《通知》提出具体要求:提升大中型银行服务小微企业内生动力,推动地方法人银行加大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力度,积极发挥政策性资金服务小微企业优势。
对于大中型商业银行,《通知》提出,大型银行要进一步发挥资源、技术优势,优化小微业务的数字化经营模式,深挖服务潜力,实现规模经济。股份制银行要提升自主服务能力,培育专业化人才队伍,筑牢小微业务发展基础。
对于地方法人银行,《通知》提出,在服务半径内深耕小微企业客群。加强营销获客、授信审批、风险管理等能力建设,利用人缘、地缘优势,探索构建有效的小微企业服务模式,打造小微金融“金字招牌”和“百年老店”。
针对政策性银行与转贷行,《通知》提出要在自主协商的基础上,合理确定转贷款利率。转贷行要将转贷款利率优惠有效传导至实际用款人,通过转贷款发放的小微企业贷款终端平均利率不得高于上一季度当地同类机构同类贷款平均利率水平。支持政策性银行根据自身战略,探索开展小微企业直贷业务。
拓展小微企业保险保障渠道
《通知》提出,构建保险公司服务小微企业机制。各保险集团和保险公司要明确专门部门统筹小微企业保险工作。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要加大对外贸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扩大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对外贸小微企业的覆盖面。
此外,丰富小微企业保险产品服务供给。鼓励保险公司丰富产品种类,设计专属保险方案。鼓励灵活缴费服务方式,探索简易化定损理赔模式。丰富面向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等企业重要关系人的健康、意外、养老等人身保险产品。
“政府和监管部门一直高度重视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问题,重点围绕小微企业融资出台多项支持政策,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加大小微企业新代投放,普惠小微贷款保持较高增长速度。”邮储银行研究员娄飞鹏表示,深度应用金融科技非常重要,建议利用数字技术发展数字普惠金融,结合小微企业资产和经营特点创新信贷产品特别是信用贷款产品,做好无贷户的金融服务。
在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看来,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部门应设定更为科学合理的监管要求和考核指标,引导银行合理把握信贷投放总量、价格与节奏,保持业务发展可持续性,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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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
数字技术是数字时代驱动人类社会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变革的关键力量。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正在给人类生产生活带来一系列革命性变化和创造性成果。党的二十大报告对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作出重大部署,提出“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去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提升常态化监管水平,支持平台企业在引领发展、创造就业、国际竞争中大显身手”。这为我们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指明了前进方向。
近年来,我国主动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为抓手,充分发挥海量数据、超大规模市场和丰富应用场景等优势,积极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连续多年位居世界第二。与此同时,我国数字经济发展大而不强、快而不优问题仍然突出,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还存在不少梗阻,如关键领域技术创新能力不足、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门槛较高等。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必须清晰梳理并着力打通这些梗阻,为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创造更加有利的环境和条件。
夯实数字经济发展基础。数字基础设施是数字经济发展的支撑。近些年我国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但仍存在关键领域技术创新能力不足,核心元器件、操作系统等技术研发和工艺制造落后于国际先进水平等问题。这些问题不解决,我国产业链供应链发展就会受制于人,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基础就不牢固,数字经济大而不强、快而不优的局面也就难以根本扭转。必须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健全新型举国体制,瞄准全球数字技术基础前沿领域和我国数字技术薄弱环节,集中力量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牢牢掌握数字经济发展主动权。强化数字基础设施的统筹部署、协调布局、一体建设、融通运用和普惠共享,鼓励从地区、行业实际出发积极拓展应用场景。推进数据分类分级确权授权使用和市场化流通交易,健全数据要素权益保护制度,逐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数据产权制度体系。
降低企业数字化转型门槛。近年来,我国大力实施企业“上云用数赋智”等行动,推动企业数字技术应用水平显著提升。但从结构上看,大型企业数字化转型意愿强且转型快、效果好,而中小企业则大都转型较慢。根本原因在于数字化转型的经济技术门槛较高,许多中小企业不愿转、不敢转、不会转。解决这些问题,必须着力降低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门槛和成本。可以通过在重点行业和区域建设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公共工业互联网平台和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开放数字化资源,为中小企业提供普惠性数字转型服务;加快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支持中小企业向全业务全流程数字化转型延伸拓展;继续大力推行普惠性“上云用数赋智”服务,推动中小企业上云、上平台,降低其数字化转型的技术、资金门槛。
提升数字治理水平。数字技术的快速创新和应用,推动新业态新模式竞相涌现,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一系列新变化新气象。同时,由于相关规则、制度、机制的健全和完善需要一个过程,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应用也给经济社会治理带来严峻挑战。对此,要善于总结、比对、提炼与分析,把成功和成熟的做法及时上升为制度和法规,不断提升数字经济监管的公正、开放、透明和法治化水平,激发经营主体创新活力和自律动力。充分发挥数字技术在优化经济社会治理中的优势和作用,不断提升治理的精准性、协调性、有效性。探索将公共数据服务纳入公共服务体系,构建统一的国家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和开发利用端口,系统推进政务平台规范化、标准化、集约化建设。
提高全民数字素质。目前,我国互联网上网人数达10.3亿,但大部分人群都是较为浅层次地触及数字技术,缺乏运用数字技术的能力。要把提高全民数字素质作为数字经济发展和数字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全面提升人民群众运用数字技术的本领。同时,坚持法规约束与教育引领相结合,不断提高公民网络文明素养,强化数字社会道德规范。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