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民银行明确下半年货币政策操作思路:不搞“大水漫灌” 聚焦实体经济】人民银行7月30日召开2021年下半年工作会议,明确了下半年重点任务,对货币政策操作思路进行了最新定调。会议要求,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保持宏观政策稳定性,坚持不搞“大水漫灌”,增强前瞻性有效性,稳健的货币政策继续聚焦支持实体经济。
人民银行7月30日召开2021年下半年工作会议,明确了下半年重点任务,对货币政策操作思路进行了最新定调。会议要求,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保持宏观政策稳定性,坚持不搞“大水漫灌”,增强前瞻性有效性,稳健的货币政策继续聚焦支持实体经济。
与此同时,要大力推进改革开放,加强公正监管,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促进外贸外资稳定增长,巩固经济稳中向好态势,确保完成全年发展主要目标任务,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有效的金融支持。
坚持稳字当头基调不变,会议明确下半年工作重点包括: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灵活精准、合理适度,整体协同、加快完善绿色金融体系,切实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持续加强宏观审慎管理,对虚拟货币交易炒作保持高压态势等。
聚焦支持实体经济
货币政策稳字当头
在货币政策总基调方面,会议明确,坚持稳字当头,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灵活精准、合理适度。搞好跨周期政策设计,把握好政策实施的节奏和力度。
会议要求,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引导贷款合理增长,保持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同名义经济增速基本匹配,保持宏观杠杆率基本稳定。持续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促进实际贷款利率稳中有降。深化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基本稳定。
会议还要求,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三农”、制造业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支持力度。统筹推进普惠金融与绿色金融、科创金融、供应链金融等融合发展,完善金融支持科技创新政策体系。持续做好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和金融帮扶工作。
在持续加强宏观审慎管理方面,会议要求,健全宏观审慎政策框架。适时发布宏观审慎政策指引。分步开展宏观审慎压力测试,建立逆周期资本缓冲评估机制并开展年度评估。实施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推进金融控股公司监管。加强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
会议还提出,进一步有序推进金融开放,深化重点领域金融改革,持续稳慎推进人民币国际化,深化对外货币合作,发展离岸人民币市场,稳妥推进数字人民币研发试点。
完善绿色金融体系
推动碳减排支持工具落地生效
今年以来,绿色金融体系加快发展。人民银行研究设立碳减排支持工具,发布了新版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银行间市场推出碳中和债券,建立与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激励相容的评价机制,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评价。
人民银行近日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二季度末,本外币绿色贷款余额13.92万亿元,同比增长26.5%,比一季度末高1.9个百分点,其中,投向具有直接和间接碳减排效益项目的贷款分别为6.79万亿元和2.58万亿元,合计占绿色贷款的67.3%。
展望下半年的绿色金融支持政策,会议明确,要整体协同、加快完善绿色金融体系。推动碳减排支持工具落地生效,向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提供低成本资金,引导金融机构为具有显著减排效应重点领域提供优惠利率融资。
同时,扎实推进碳排放信息披露和绿色金融评价。加强气候风险管理,有序开展气候风险压力测试。加强对绿色金融重点问题调查研究。
指导平台企业全面整改
对虚拟货币交易炒作保持高压态势
今年以来,人民银行推动平台企业金融业务规范发展,严厉打击虚拟货币非法活动。约谈从事金融业务的头部平台企业,督促其全面落实金融监管、公平竞争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有关要求,深入开展自查和整改。
会议要求,督促指导平台企业对照监管要求全面整改,对虚拟货币交易炒作保持高压态势。坚持同类业务同类机构一视同仁,确保按时保质落实整改,保持业务连续性和企业正常经营,保持对广大人民群众的金融服务质量不下降。
根据会议内容,目前9家“明天系”金融机构清产核资全部完成。后续,为切实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会议要求,密切监测、排查重点领域风险点。落实重大金融风险问责、金融风险通报等制度。强化地方党政风险处置属地责任。推动做好重点省份高风险机构数量压降工作。
会议还明确,将推动出台《征信业务管理办法》,加强个人数据和信息主体权益保护。完善反洗钱工作协调机制。严厉打击侵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新闻中心

21
2021/07
年内首次降准今日正式执行。
针对本次降准,央行货币政策司司长孙国峰7月13日在国新办举行的上半年金融统计数据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本次全面降准降低了金融机构的资金成本每年约130亿元,通过金融机构传导可促进降低社会综合融资成本。
“此次降准不会对流动性环境产生较大影响。”中国银行研究院研究员梁斯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原因在于,一是7月15日有4000亿元MLF到期,这将回笼部分流动性。二是7月中下旬将迎来税期高峰,由于缴税会对市场产生明显的“抽水”效应,适度加大流动性投放操作会起到“提前预防”的效果,金融机构将有充足的资金用于缴税,这有助于避免税期对流动性总量形成干扰,继而对货币市场利率带来压力,干扰市场预期。
就此次降准产生的影响,苏宁金融研究院宏观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陶金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首先从银行体系流动性看,此次降准释放长期资金,补充流动性,同时通过加强资金和信贷引导让资金流入实体经济薄弱部门,有助于经济复苏的企稳。
同时,陶金认为,此次降准在全面释放流动性、输送“弹药”的同时,预计还会配合继续加大宏观审慎政策向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的倾斜和政策条款细化,长效鼓励商业银行去竞争小微企业融资业务。
“降准通过向金融机构注入稳定资金,促进综合成本下降,有望带动LPR调整,但MLF利率和价格传导时滞可能制约其下行空间。因此需要关注本月LPR报价,其变动情况将影响后续的货币政策调节力度以及中长期利率走势。”中信证券研究所副所长、首席FICC分析师明明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浙商证券研报也认为,通过降准置换到期MLF的方式可降低银行综合资金成本,进而引导至LPR及实体部门融资成本下行,后续存在LPR下降可能性,可类比的典型案例如2019年9月份央行采取全面降准,当月虽然并未调降MLF利率,但1年期LPR报价下降5BP,即反映出降准降低了银行整体资金成本。
孙国峰表示,下一阶段,货币政策将坚持以我为主、稳字当头,坚持货币政策的自主性。根据国内经济形势和物价走势,把握好政策力度和节奏,兼顾内外均衡,有力支持实体经济。同时也会密切关注国际经济金融形势变化,以我为主,开展国际宏观政策协调,共同发出正向声音,促进全球经济稳定恢复。
官方回应:
李克强:坚持不搞“大水漫灌” 近期实行的降准措施要体现结构性
为何突然全面降准?央行最新发声 后续货币政策取向也有回应!这件大事正在推进
市场解读:
谁的“降准利好”?各板块迎来大涨 银行却连续下跌 什么原因?
全面降准后 A股还能涨多久?七大券商研判后市 这两大方向有望受益
机构观点:
华创证券:本轮货币政策变化的核心验证点在今天!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06
2021/07
摘要
【工信部:持续健全完善汽车标准体系 为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2021年汽车标准化工作,将深入贯彻落实《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智能网联汽车)》等要求,进一步聚焦重点领域、注重协同创新、强化应用牵引,持续健全完善汽车标准体系,为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工信部)
2021年汽车标准化工作,将深入贯彻落实《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智能网联汽车)》等要求,进一步聚焦重点领域、注重协同创新、强化应用牵引,持续健全完善汽车标准体系,为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一、强化规划引领,注重顶层设计
1、加快“十四五”标准体系建设。按照国家战略规划和汽车专项规划要求,完成汽车行业“十四五”标准体系建设方案,建立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十四五”标准体系,并明确分阶段具体建设目标。
2、完善汽车标准化工作路线图。发布《中国电动汽车标准化工作路线图》(第三版),并做好宣贯和实施工作;结合自动驾驶技术应用情况,启动先进驾驶辅助系统标准制定路线图(第二版)修订工作。
3、研究建立汽车行业智能制造标准体系。贯彻落实国家智能制造总体建设规划部署,构建涵盖基础共性、关键技术和细分应用等具体领域的汽车行业智能制造标准体系。
二、聚焦重点领域,优化标准供给
(一)加快战略性新兴领域汽车标准研制
1、新能源汽车领域。强化电动汽车安全保障,开展电动汽车整车、动力电池及换电等安全标准实施效果评估,推动传导充电安全要求、碰撞后安全要求等标准发布实施。注重电动汽车整车综合性能提升,加快电动汽车动力性、远程服务与管理、纯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等标准制修订。聚焦燃料电池电动汽车使用环节,推动燃料电池电动汽车能耗及续驶里程、低温冷启动、动力性能、车载氢系统、加氢枪等标准制修订。加快关键部件创新突破,开展动力蓄电池、超级电容器、驱动电机系统、绝缘栅双极型晶体管(IGBT)模块等标准制修订。支撑换电模式创新发展,推动换电车辆车载换电系统互换性、换电通用平台、换电电池包及其附件、电池包与车辆和换电站通信等标准预研。支撑电动汽车绿色发展,开展动力电池回收利用通用要求、可梯次利用设计指南等标准预研,完成动力电池回收服务网点标准制定。
2、智能网联汽车领域。适应新技术发展趋势,加快推进整车信息安全、软件升级、自动驾驶数据记录系统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和制定工作;强化基础性标准支撑,完成智能网联汽车术语定义推荐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启动并持续推进信息安全工程、操作系统等基础类标准制定工作;紧跟行业技术应用情况,完成驾驶员注意力监测、车门开启提醒等辅助驾驶系统的审查和报批工作,推动组合驾驶辅助、自动泊车等重点功能标准制定工作;围绕智能网联汽车多场景应用,加快自动驾驶应用功能要求和场地、道路试验方法等标准的制定出台,研究港口、配送等特定应用需求相关标准;针对自动驾驶功能使用差异性,开展自动驾驶功能产品说明书、自动驾驶使用者培训等方面的准化需求探索与研究。
3、汽车电子领域。重点推进车载事故紧急呼叫、车载卫星定位系统、免提通话及语音交互等标准的立项及研制工作,加快无线通信终端、毫米波雷达、激光雷达、主/被动红外探测系统等关键通信及感知部件标准的制修订进程,深入开展车用芯片、车用存储器、车用传感器等核心半导体和元器件标准研究;统筹推进基础通用类电磁兼容标准制修订工作,启动电磁兼容性要求和试验方法、整车天线系统性能评价等标准的制修订预研;有序推进功能安全、预期功能安全、功能安全审核评估方法、ASIL等级确定方法等基础支撑类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加快车载以太网标准体系建设及标准项目研究工作;开展电驱动系统车规环境评价、48V供电系统电气要求等国际标准转化工作。
(二)持续完善传统汽车与基础领域标准
4、汽车节能领域。启动下一阶段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标准、电动汽车能量消耗率限值标准的预研及立项;持续推进轻型、重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的修订,完成重型商用车辆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和续驶里程试验方法标准的审查和报批;开展高效电机、停缸技术等乘用车循环外技术装置评价方法标准的预研;完成轻型汽柴油车、可外接充电式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和纯电动汽车能源消耗量标识标准的制定。
5、传统整车领域。协调推进整车定义、分类相关标准研究,完成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标准修订。对标国际标准相关要求,组织开展整车性能测试、参数测量、驾乘操控舒适性等标准预研。立足汽车车外噪声污染控制,积极推进整车异响、主动降噪、倒车提示音等标准研究。围绕货运设备和运输模式转型发展,修订完善半挂车、主挂连接互换性等相关标准。加强高压压缩天然气汽车(CNGV)标准研究,做好相关标准制修订。
6、汽车安全领域。重点开展行人保护、汽车前后端保护、乘用车顶部抗压强度、侧面碰撞保护、后碰撞安全要求、安全带和约束系统、儿童约束系统、外部凸出物、客/校车座椅强度等整车及零部件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修订完善,推进被动安全标准要求升级。开展驾驶员前方视野、防盗装置、乘用车外部防护、车辆事故救援指南等标准预研及制修订,提升一般安全标准要求。聚焦行业痛点和管理需要,推动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标准评估修订,开展牵引车和汽车列车匹配性相关标准预研,稳步推进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安全标准修订,加快乘用车制动系统标准修订,开展悬架V形推力杆、高度控制阀、乘用车空气悬架等关键部件标准研究。
(三)开展绿色低碳及智能制造相关标准研究
7、绿色低碳领域。完善汽车生产过程清洁化、生命周期能源低碳化、产品设计绿色化标准子体系,汽车再制造及再利用标准子体系,车用动力电池综合利用标准子体系,开展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全生命周期碳排放及核算办法系列标准的研究,推动汽车清洁化生产和使用。
8、智能制造领域。以推进智能化技术在汽车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仓储物流、经营管理、售后服务等关键环节深度应用为重点,研究制定汽车行业智能制造领域的术语和定义、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要求、汽车行业标识应用指南等基础标准,以及大规模个性化定制、新能源汽车数字化车间、汽车行业工业控制系统安全管理要求等关键技术相关标准;考虑标准化工厂和数字化工厂建设需求,开展数据采集流转和分析、生产工艺及工序、虚拟仿真、数字化系统、规模化定制等相关标准研究。
(四)研究制定摩托车领域技术标准
9、摩托车领域。根据摩托车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及产业发展需求,开展摩托车联网及电子防盗相关标准研究;完善摩托车轮毂电机标准体系,开展高速电机系统标准研制;加快电动摩托车与外部电源传导连接安全要求标准制定立项;组织电动摩托车充换电系统系列标准研究。
三、深化国际合作,加强标准法规协调
1、发挥多双边合作机制作用。充分利用已经建立的多双边合作机制平台,聚焦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等领域,组织标准化路线图合作研究,共同提出国际标准法规提案,联合开展相关测试验证活动。贯彻落实“一带一路”国家战略,通过与相关国家和地区组建专家组、开展系列培训等方式,促进国内外标准化机构间的对话合作,积极推动中国标准“走出去”。
2、深度参与全球技术法规制定。切实履行联合国世界车辆协调论坛(WP.29)框架下自动驾驶与网联车辆工作组副主席以及自动驾驶功能要求、电动汽车安全、电动汽车与环境、燃料电池电动汽车、噪声等非正式工作组联合主席及副主席职责,深入参与各工作组框架下技术法规的制定与协调,推动电动汽车安全第二阶段全球法规发布实施,全面参与动力电池耐久性、燃料电池安全等全球技术法规的研究制定;持续推进智能网联汽车法规框架完善和具体技术法规制定,深入参与自动驾驶验证方法(VMAD)、数据记录系统(EDR/DSSAD)、信息安全和软件升级 (TFCS/OTA)、自动转向功能(ACSF)等国际法规协调;深度参与联合国法规UN R117(轮胎滚动噪声、滚阻和湿抓地)修订工作,积极贡献“中国方案”。
3、加强国际国外标准协同。密切跟踪国际标准化组织道路车辆委员会(ISO/TC22)和国际电工委员会电动车辆电能传输系统委员会(IEC/TC69)及其下属工作组的标准化工作进展情况,完成IEC/SMB/SEG11未来可持续交通系统评估组研究任务。履行ISO自动驾驶测试场景工作组召集人职责,推动自动驾驶测试场景系列标准制定工作,明确测试场景标准后续工作计划,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共同推动标准立项和制定工作。加快汽车外部灯具防雾涂层应用和安全玻璃材料透光度确定方法两项国际标准工作进程,重点推进整车及零部件EMC测试、乘用车外部保护、负压救护车等中国牵头的国际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
文章来源:工信部网站

01
2021/06
有家公司经常在收盘后向我发送诸如“今日安排客户建仓某某股票,明日早盘强势拉升获利出场”的信息,其推荐的股票确实涨了,但成为会员后再推荐的股票就经常下跌,导致我损失严重,公司还要求我再交钱升级成为VIP客户,提供一对一专家指导,我是不是被骗了?
投资者如果遇到上述情况,很可能被骗了,不法分子通常利用网站的论坛、股吧、博客、微信、QQ群等作为营销平台,通过虚假信息、夸大宣传、承诺收益等手段,招揽会员或客户,从事推荐股票、代客理财等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此类活动经常以推荐黑马股、涨停板股票为噱头,吸引投资者成为会员、缴纳会员费,其提出升级成为VIP会员,一对一指导只是想获取更多非法收入的营销手法而已。证券投资是有风险的,不可能稳赚不赔。如果有人向您保证成为会员后一定能赚钱,那是在“忽悠”您,请您千万不要听信其宣传,以免蒙受损失。
受到非法证券期货活动侵害后如何处理?
根据《证券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6〕99号)的规定,非法证券期货活动的查处和善后处理工作按属地原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负责。投资者受到非法证券期货活动侵害后,为使不法分子及时得到查处,尽可能挽回损失,请在第一时间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或者向当地工商部门、证券期货监管部门反映。投资者应妥善保管好合同、汇款单、银行流水等凭证以及通话聊天记录、交易记录等材料,提供给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以便于其查处非法证券期货活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外盘期货”交易警示)最近在网上看到一家自称香港RF期货公司的大陆总代理,宣传可以做“外盘期货”,请问我可以参与吗?
近期,一些机构推广所谓“外盘期货”代理业务,宣称可以为境内投资者参与境外期货交易提供渠道,代理香港、纽约、伦敦等市场原油、黄金、股指、外汇等期货投资,国外有什么,就可以做什么,有的还提供“专家”指导、“一对一教学”、期货配资等服务。投资者只需提供身份证件、开户并缴纳相关费用后,便可通过这些机构的特定交易软件进行“外盘期货”交易。
根据国家规定,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期货业务,境内单位或个人不得违反规定从事境外期货交易。境内投资者通过上述机构的交易软件或移动客户端参与境外期货交易,一旦发生纠纷,自身权益将无法得到有效保护。如果有人向您宣传,做“外盘期货”能够赚大钱,那是欺诈误导,请投资者不要参与,以免上当受骗,遭受损失。
(场外个股期权交易风险警示)最近,有一些互联网平台宣传他们可以提供场外个股期权交易服务,请问普通投资者能参与吗?
近期,一些互联网平台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群组等方式招揽客户,为投资者提供场外个股期权交易服务。投资者无需开通证券账户,也不必进行视频认证,仅提供身份证号和银行账户即可完成注册。投资者在确定操作标的、看涨看跌方向、持有期限,并接受期权报价(即权利金)后,即可买入成为期权的权利方。以看涨期权为例,若行权日个股价格高于约定价格且上涨金额大于权利金,则投资者盈利;若上涨金额小于权利金或个股出现下跌,则投资者损失部分或全部权利金。
这些平台没有相应的金融业务资质,内控合规机制不健全,权利金要求过高,缺乏资金第三方存管机制,存在明显风险隐患。此外,这些平台往往使用“高杠杆”“亏损有限而盈利无限”“亏损无需补仓”等误导性宣传术语,片面强调甚至夸大个股期权的收益,弱化甚至不提示个股期权风险。投资者通过这些平台参与场外个股期权交易,存在较大的风险,若平台存在欺诈行为或者发生“跑路”等风险事件,自身权益难以保障。请投资者高度警惕,不轻信、不参与,以免上当受骗,遭受损失。
在此,我们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所谓的场外配资平台均不具备经营证券业务资质,有的涉嫌从事非法证券业务活动,有的甚至采用“虚拟盘”等方式涉嫌从事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请广大投资者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远离场外配资,以免遭受财。

17
2021/05
守初心 担使命 办实事 推动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阎庆民副主席在2021年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活动上的讲话
尊敬的易会满主席、姜伟副院长,
各位来宾,各位朋友:
大家上午好!一年一度的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活动,已经成为在全社会宣传资本市场知识、强化投资者保护意识和倡导理性投资文化的重要平台。我谨代表中国证监会,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和投资者保护工作的各位领导、各界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将今年的“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活动主题定为“心系投资者,携手共行动——守初心 担使命,为投资者办实事”,特别是推出了“重走百年路,投教红色行”投资者保护宣传活动,就是要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进一步践行初心使命,扎扎实实为投资者办实事,不断提高服务投资者的能力和成效。
各位来宾、各位朋友,
我国资本市场拥有全球规模最大、交易最活跃的投资者群体,截至目前,A股投资者数量已超过1.8亿。站稳资本市场监管的人民立场、保护好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是资本市场践行初心使命的内在要求。当前,围绕打造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证监会认真贯彻“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的方针,深入推进以注册制改革为核心的新一轮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资本市场的制度体系、运行机制、文化理念等正在发生日益深刻的结构性变化,有利于全面加强投资者保护的市场生态正在逐步形成。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需要始终牢牢把握服务实体经济和保护投资者这一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方向,持续深化资本市场改革,更充分发挥资本市场枢纽功能,推动资本市场实现高质量发展,让投资者更加公平地参与到资本市场。这是新时代资本市场重要的使命和责任,也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
各位来宾、各位朋友,
过去一年来,证监会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做好防控疫情、深化改革、防范风险和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着力推动解决一批广大投资者关心的实际问题,努力营造投资者愿意来、留得住的市场环境。
一是法治建设取得新进展。继新证券法施行后,《刑法修正案(十一)》顺利出台,证券违法犯罪成本过低的状况得到根本扭转。同时,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指导性文件经中央深改委审议通过。证监会正会同立法司法机关等方面,加快推动健全有中国特色的证券执法司法体制机制,这有利于进一步提升资本市场治理效能,夯实更好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法治基础。
二是投资者救济赔偿取得新突破。在最高法和地方法院的大力支持下,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司法解释正式出台,普通代表人诉讼已有案件宣判。首例特别代表人诉讼已经落地,这是资本市场发展历史上的一个标志性事件。通过特别代表人机制、专业力量支持以及诉讼费用减免等制度安排,将大幅降低投资者的维权成本和诉讼风险,有效解决受害者众多分散情况下的起诉难、维权贵的问题。
三是投资者权利保障和回报机制建设取得新提升。投资者保护的“工具箱”不断丰富,2020年各调解组织共受理调解案件6100余件,调解成功4900余件,涉及金额超过8亿元。目前,累计已有5万多名投资者通过纠纷多元化解、支持诉讼、先行赔付、示范判决等各类维权机制挽回损失。12386服务热线累计处理投资者诉求60余万件。督促上市公司加大现金分红和回购力度,去年上市公司分红金额创历史新高。连续6年发布《中国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状况蓝皮书》,社会各方给予广泛好评。
四是投资者教育服务取得新成效。证监会联合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强证券期货知识普及教育的合作备忘录》以来,长效协作机制推进顺利、成效明显。目前,31个省市自治区将投资者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累计在近5000所学校开展教学试点。全国范围内证券期货投资者教育基地已达140余家,投资者教育服务体系日益完善。
五是投保国际合作取得新成果。今年1月份,由中国证监会牵头、英美法等14个成员辖区的监管机构参加的《全球中小投资者投诉处理与权益救济》文件获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理事会审议通过。这是我国首次在投资者保护领域牵头开展国际文件的制定工作,充分体现了国际组织对中国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成效的认可。在世界银行发布的《全球营商环境报告2020》中,我国“保护中小投资者”指标连续两年大幅提升,从119位提升至28位。
各位来宾、各位朋友,
投资者保护是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下一步,证监会将坚持把尊重投资者、敬畏投资者、保护投资者作为监管的主题主线,切实把党史学习教育同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和投资者保护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强化“大投保”理念,积极构建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为广大投资者提供更加有效的监管保护和救济渠道,切实增强投资者的安全感、获得感。重点做到“四个一”。
一是进一步推进“一系列”的资本市场改革举措。大力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继续引导上市公司通过现金分红、股份回购等方式切实回报投资者。坚持“零容忍”打击各类证券违法违规乱象,持续优化市场生态,增强投资者信任和信心。压实中介机构责任,推动各类资产管理机构努力提升专业能力与合规管理水平,更好发挥资本市场财富管理功能。加快推进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完善多层次市场体系,为提升资本市场治理效能、维护市场长期健康发展提供更坚实保障。
二是进一步完善“一揽子”的配套制度体系。紧紧围绕推进新证券法的贯彻落实,加快有关配套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抓紧完善相应的工作措施和标准。适时研究启动制定投资者权益保护条例。研究建立投资者保护专项赔偿基金。
三是进一步健全“一竿子”到底的维权机制。发挥投资者行权维权“机制群”效应,推动投保机构代表人诉讼常态化开展,充分发挥投保利器作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总结先行赔付等机制成功经验,丰富支持诉讼实践案件,推广有益做法,为投资者提供更加便捷的法律服务。
四是进一步丰富“一篮子”的便利服务。加大科技手段在投资者保护工作中的运用,用好投资者服务热线、办好投资者自己的网站,逐步建立全国投资者数据库,推动完善在线法律援助等工作,使投资者维权从“线下跑”向“网上办”转变。充分发挥投教基地优势,继续推动投教纳入国民教育,为广大投资者提供“看得见”的服务,开展“记得住”的活动,输出“用得上”的知识。
各位来宾、各位朋友,投资者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汇聚各方合力,希望立法司法机关、相关部委、地方政府、市场主体和媒体朋友继续关心、支持投资者保护工作,也希望广大投资者持续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进一步树立理性投资、价值投资、长期投资的理念,共同营造健康可持续的良好发展生态,推动投资者保护事业不断取得新发展。
谢谢大家!
文章来源:”证监会发布“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