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持平 环比上涨0.2%
2023年9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持平。其中,城市上涨0.1%,农村下降0.3%;食品价格下降3.2%,非食品价格上涨0.7%;消费品价格下降0.9%,服务价格上涨1.3%。1—9月平均,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同期上涨0.4%。
9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环比上涨0.2%。其中,城市上涨0.2%,农村上涨0.3%;食品价格上涨0.3%,非食品价格上涨0.2%;消费品价格上涨0.4%,服务价格下降0.1%。
一、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同比变动情况
9月份,食品烟酒类价格同比下降1.5%,影响CPI(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下降约0.44个百分点。食品中,畜肉类价格下降12.8%,影响CPI下降约0.45个百分点,其中猪肉价格下降22.0%,影响CPI下降约0.37个百分点;鲜菜价格下降6.4%,影响CPI下降约0.14个百分点;水产品价格下降1.5%,影响CPI下降约0.03个百分点;鲜果价格下降0.3%,影响CPI下降约0.01个百分点;蛋类价格上涨0.7%,影响CPI上涨约0.01个百分点;粮食价格上涨0.7%,影响CPI上涨约0.01个百分点。
其他七大类价格同比五涨两降。其中,其他用品及服务、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价格分别上涨3.9%、2.5%和1.3%,衣着、居住价格分别上涨1.1%和0.2%;交通通信、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分别下降1.3%和0.4%。
二、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环比变动情况
9月份,食品烟酒类价格环比上涨0.2%,影响CPI上涨约0.07个百分点。食品中,鲜菜价格上涨3.3%,影响CPI上涨约0.07个百分点;蛋类价格上涨2.8%,影响CPI上涨约0.02个百分点;粮食价格上涨0.4%,影响CPI上涨约0.01个百分点;畜肉类价格上涨0.3%,影响CPI上涨约0.01个百分点;水产品价格下降0.8%,影响CPI下降约0.02个百分点;鲜果价格下降0.3%,影响CPI下降约0.01个百分点。
其他七大类价格环比五涨一平一降。其中,衣着、教育文化娱乐价格分别上涨0.8%和0.4%,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通信、医疗保健价格均上涨0.1%;居住价格持平;其他用品及服务价格下降0.1%。
2023年9月份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同比下降2.5% 环比上涨0.4%
2023年9月份,全国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同比下降2.5%,环比上涨0.4%;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同比下降3.6%,环比上涨0.6%。1—9月平均,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比上年同期下降3.1%,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下降3.6%。
一、9月份工业生产者价格同比变动情况
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中,生产资料价格下降3.0%,影响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总水平下降约2.45个百分点。其中,采掘工业价格下降7.4%,原材料工业和加工工业价格均下降2.8%。生活资料价格下降0.3%,影响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总水平下降约0.07个百分点。其中,食品价格下降0.3%,衣着价格上涨0.8%,一般日用品价格上涨0.7%,耐用消费品价格下降1.2%。
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中,化工原料类价格下降7.3%,燃料动力类价格下降7.0%,建筑材料及非金属类价格下降6.6%,农副产品类价格下降4.2%,黑色金属材料类价格下降3.4%;有色金属材料及电线类价格上涨4.2%。
二、9月份工业生产者价格环比变动情况
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中,生产资料价格上涨0.5%,影响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37个百分点。其中,采掘工业价格上涨1.8%,原材料工业价格上涨1.3%,加工工业价格上涨0.1%。生活资料价格上涨0.1%,影响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03个百分点。其中,食品和衣着价格均上涨0.2%,一般日用品价格上涨0.1%,耐用消费品价格持平。
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中,燃料动力类价格上涨1.8%,化工原料类价格上涨1.6%,有色金属材料及电线类价格上涨0.9%,黑色金属材料类和农副产品类价格均上涨0.4%;建筑材料及非金属类价格下降1.0%。
——国家统计局城市司首席统计师董莉娟
解读2023年9月份CPI和PPI数据
国家统计局今天发布了2023年9月份全国CPI(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和PPI(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数据。对此,国家统计局城市司首席统计师董莉娟进行了解读。
一、CPI环比上涨,同比持平
9月份,消费市场持续恢复,CPI环比继续上涨,但受上年同期对比基数走高影响,同比由涨转平。
从环比看,CPI上涨0.2%,涨幅比上月回落0.1个百分点。其中,食品价格上涨0.3%,涨幅比上月回落0.2个百分点,影响CPI上涨约0.06个百分点。今年中秋、国庆节前市场供应较为充足,食品价格涨幅略低于历史同期平均水平。食品中,开学季叠加双节临近,鲜菜和鸡蛋价格分别上涨3.3%和3.2%;休渔期结束供应增加,虾蟹类和海水鱼价格分别下降2.6%和0.8%;猪肉、鲜果、禽肉类等食品价格基本稳定。非食品价格上涨0.2%,涨幅与上月相同,影响CPI上涨约0.14个百分点。非食品中,工业消费品价格上涨0.5%,涨幅比上月扩大0.1个百分点,其中受国际油价上行影响,国内汽油价格上涨2.4%;秋装换季上新,服装价格上涨0.9%。服务价格由上月上涨0.1%转为下降0.1%,其中暑期结束出行减少,飞机票、宾馆住宿和旅游价格分别下降12.6%、5.5%和3.4%;新学期开学,教育服务价格上涨1.4%。
从同比看,CPI由上月上涨0.1%转为持平。其中,食品价格下降3.2%,降幅比上月扩大1.5个百分点,主要是上年同期食品对比价格走高,影响CPI下降约0.60个百分点。食品中,猪肉和鲜菜价格分别下降22.0%和6.4%,降幅分别扩大4.1和3.1个百分点,合计影响CPI下降约0.51个百分点,占食品价格总降幅近九成;羊肉和食用油价格分别下降5.1%和3.1%,降幅均有扩大;水产品和鲜果价格由涨转降,降幅分别为1.5%和0.3%。非食品价格上涨0.7%,涨幅扩大0.2个百分点,影响CPI上涨约0.57个百分点。非食品中,工业消费品价格下降0.3%,降幅收窄0.5个百分点,其中汽油价格下降1.2%,降幅收窄3.4个百分点。服务价格上涨1.3%,涨幅与上月相同,其中飞机票、旅游和宾馆住宿价格分别上涨14.0%、12.3%和10.4%,涨幅均有回落;教育服务价格上涨1.8%,涨幅有所扩大。
据测算,在9月份的CPI同比变动中,翘尾影响约为-0.2个百分点,上月为0.2个百分点;今年价格变动的新影响约为0.2个百分点,上月为-0.1个百分点。扣除食品和能源价格的核心CPI同比上涨0.8%,涨幅与上月相同。
二、PPI环比涨幅扩大,同比降幅收窄
9月份,受工业品需求逐步恢复、国际原油价格继续上涨等因素影响,PPI环比涨幅扩大,同比降幅收窄。
从环比看,PPI上涨0.4%,涨幅比上月扩大0.2个百分点。其中,生产资料价格上涨0.5%,涨幅扩大0.2个百分点;生活资料价格上涨0.1%,涨幅与上月相同。国际原油价格继续上行,带动国内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价格上涨4.1%,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价格上涨3.1%。需求改善、供给偏紧,推动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价格上涨1.2%,煤炭开采和洗选业价格上涨1.1%。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价格持平。另外,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价格上涨0.7%,农副食品加工业价格上涨0.6%,纺织业价格上涨0.2%;计算机整机制造价格上涨0.7%,智能消费设备制造价格上涨0.5%;锂离子电池制造价格下降1.5%,新能源车整车制造价格下降0.1%。
从同比看,PPI下降2.5%,降幅比上月收窄0.5个百分点。其中,生产资料价格下降3.0%,降幅收窄0.7个百分点;生活资料价格下降0.3%,降幅扩大0.1个百分点。主要行业价格降幅收窄:煤炭开采和洗选业下降15.6%,收窄0.6个百分点;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下降7.1%,收窄3.3个百分点;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下降6.7%,收窄2.9个百分点;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下降5.0%,收窄1.6个百分点;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下降3.3%,收窄7.3个百分点。上述5个行业合计影响PPI同比下降约1.42个百分点,占总降幅的近六成。另外,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价格上涨5.7%,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价格上涨2.7%;新能源车整车制造价格下降4.5%,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价格下降1.8%。
据测算,在9月份2.5%的PPI同比降幅中,翘尾影响约为-0.2个百分点,上月为-0.3个百分点;今年价格变动的新影响约为-2.3个百分点,上月为-2.7个百分点。
文章来源:统计微讯微信
新闻中心

07
2023/10
习近平总书记近日就推进新型工业化作出重要指示强调,新时代新征程,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实现新型工业化是关键任务。要深刻把握新时代新征程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基本规律,积极主动适应和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把建设制造强国同发展数字经济、产业信息化等有机结合,为中国式现代化构筑强大物质技术基础。这为我们在新时代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化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工业是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体现,是经济增长的主引擎,也是技术创新的主战场。近年来,国内要素成本攀升,大国博弈日趋复杂,只有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才能构筑新的大国竞争优势。
新时代新征程,新型工业化有了新内涵新特征。历史和现实都表明,在我国这样一个有14亿多人口的发展中大国推进工业化,既要遵循世界工业化的一般规律,更要立足国情,走有中国特色的新型工业化之路。新型工业化一词从最初提出时便被赋予知识化、信息化、全球化、生态化等特征。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发展,全球产业结构和布局深度调整,综合来看,我国新型工业化应是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工业化,也是加快绿色低碳发展的工业化;是依靠自主创新驱动的工业化,也是坚持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工业化;是加快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的工业化,也是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工业化。
提升产业创新能力是推进新型工业化的根本动力。一方面,要强化企业科技创新的主体地位,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鼓励企业开展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快突破一批核心技术和重点产品;另一方面,要坚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各类企业优势互补、协同发展,推动创新链和产业链深度融合,发挥全国统一大市场支撑作用,用好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切实增强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动力与活力。
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是推进新型工业化的重要路径。要坚持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两手抓,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其中包括加大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在全球分工中的地位和竞争力;增强新能源汽车等领域全产业链优势,打造更多中国制造新名片;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强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前瞻布局未来产业,丰富完善应用场景,形成更多新质生产力,抢占未来竞争制高点。
数字化、绿色化是新型工业化的应有之义。数字经济和绿色低碳是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两个重要领域,数字技术已成为推动工业领域提升效率、质量及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力量,低碳化则成为工业化的约束条件,并催生新产业带来新的技术革命。推进新型工业化,要大力推动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协同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也要全面推动工业绿色发展,构建起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绿色生产体系。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

29
2023/09
9月20日,国务院总理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有关工作,审议通过《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专项行动方案》,听取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督查调研情况汇报,审议通过《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草案)》。
本次会议主要研究了四件事项:
一是研究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有关工作。坚持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两手抓。充分调动各类经营主体积极性,发挥全国统一大市场支撑作用。
二是审议通过《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专项行动方案》。省级政府负总责,央企国企带头还,努力做到应清尽清,着力构建长效机制。
三是听取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督查调研情况汇报。对问题要紧盯不放,把“问题清单”当成“责任清单”,抓紧整改落实,推动已出台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四是审议通过《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草案)》。筑牢法治支撑,引导支持企业落实条例、做到合规经营,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传统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两手抓
会议研究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有关工作。会议强调,要坚持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两手抓,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协同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着力补齐短板、拉长长板、锻造新板。
会议强调,要坚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充分调动各类经营主体积极性,发挥全国统一大市场支撑作用,以主体功能区战略引领产业合理布局,用好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切实增强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动力活力。
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金壮龙曾在国新办举办的“权威部门话开局”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对新型工业化发展面临的形势与重点工作有所阐述。他指出,当前,新型工业化发展面临着一些新的形势,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突飞猛进,全球产业结构和布局深度调整,我国处于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迈进的重要关口期。
金壮龙表示,工信部将考虑重点做好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促进工业经济稳定增长,发挥好工业稳定宏观经济大盘的压舱石作用。二是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三是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的韧性和安全水平。四是健全产业科技创新体系。五是推动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六是全面提升企业竞争力。
加快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
会议审议通过《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专项行动方案》(下称《行动方案》)。会议指出,解决好企业账款拖欠问题,事关企业生产经营和投资预期,事关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必须高度重视。
会议指出,省级政府要对本地区清欠工作负总责,抓紧解决政府拖欠企业账款问题,解开企业之间相互拖欠的“连环套”,央企国企要带头偿还。要突出实质性清偿,加强政策支持、统筹调度和监督考核,努力做到应清尽清,着力构建长效机制。
《行动方案》的出台,无疑将加快解决政府拖欠企业账款问题,并推动解决企业之间的相互拖欠问题,保障企业及时回笼资金,为企业纾困解难。
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已经是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多个部门明确的下半年重点工作。近期,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出台的《关于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的通知》特别提出,将由审计部门接受民营企业反映的欠款线索,加强审计监督,让民营企业清清楚楚地知道被拖欠账款可以向什么部门反映。
国家发改委还在《关于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的通知》提出,将违约失信信息、各地按要求梳理的拖欠账款信息、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统一计入相关主体名下形成政务信用记录。按照统一标准将经认定的违约失信信息实时共享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进一步巩固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态势
会议听取了关于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督查调研情况的汇报。会议强调,对督查调研发现的问题,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紧盯不放,把“问题清单”当成“责任清单”,一项一项抓紧整改落实,举一反三扩大整改成果,适时对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着力推动已出台的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会议强调,对督查调研收集到的意见建议,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结合对明年经济工作的谋划统筹考虑、深入研究,加快推进相关政策出台和工作落实,进一步巩固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态势。
8月份以来,面对世界经济复苏动力不足、国内周期性结构性矛盾交织叠加等困难挑战,各有关方面延续优化一批阶段性政策、研究出台一批针对性强的新举措、积极谋划一批储备政策,系统打出了一套政策“组合拳”,持续巩固我国经济回升向好势头。
目前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储备政策已有多项出台,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司长邹澜还在9月20日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明确表示,货币政策应对超预期挑战和变化仍然有充足的政策空间。人民银行将继续精准有力实施好稳健的货币政策,加强逆周期调节和政策储备。
专家普遍认为,稳增长和稳地产政策“组合拳”效果仍待进一步显现,经济恢复有望继续向好。当前宏观政策仍处于宽松窗口期,接下来,财政、货币政策协同发力可期。若经济恢复不及预期,不排除进一步降息的可能性。专项债券发行提速后将对基建投资增速形成较强支撑。未来财政将加快推动一揽子化债方案加快落地,为经济恢复和产业转型提供助力。
文章来源:券商中国

22
2023/09
中国证券报记者获悉,证监会近期拟对《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下简称《分红指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下简称《章程指引》)等一系列规则进行修改,交易所将同步修订规范运作指引。
专家认为,前期证监会已出台分红与减持“挂钩”政策,在坚持公司自治基础上继续完善优化现金分红监管制度,强化信息披露监管,便捷优化中期分红程序,将更好发挥投资端拉动作用,持续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要点概览
对于主板上市公司分红未达到一定比例的,或长期大额财务性投资但分红比例偏低公司,加强信息披露监管
进一步便利中期分红程序
在交易所信息披露评价、上市公司协会分红榜单中进一步向高分红公司进一步倾斜
鼓励基金公司发行红利基金产品
加强对超出能力分红企业的约束
拟对不分红或分红少的公司
加强制度约束督促分红
近期,证监会已出台并落地分红与减持“挂钩”政策,上市公司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据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拟进一步对不分红或分红少的公司加强制度约束督促分红,推动进一步优化分红方式和节奏,让分红好的公司得到更多激励,同时也加强对超出能力分红企业的约束等。
具体来看,对不分红或分红少的公司加强制度约束督促分红。一是强化信息披露监管。对于主板上市公司分红未达到一定比例的,要求披露解释原因。二是对财务性投资较多的公司强化披露要求,督促公司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更好专注主业和回报投资者。三是强化问询和监管约谈。加强监管问询,帮助投资者对分红信息更好作出判断,通过约谈等方式督促加大分红力度。
推动进一步优化分红方式和节奏。一是简化中期分红程序。便利公司进一步提升分红频次,让投资者更好规划资金安排。二是指导公司制定稳定增长的分红政策。推动公司修订章程条款,提升分红政策可操作性,引导公司探索稳定增长的股利分配政策,以更稳定的分红回报投资者。
让分红好的公司得到更多激励。一是给分红好的公司更多“荣誉”。研究在交易所信息披露评价中,向高分红公司进一步倾斜;上市公司协会研究优化上市公司分红榜单编制方式并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公司树立正确价值导向。二是推动开发更多有影响的红利指数产品。鼓励基金公司发行红利基金产品,引导市场资金提升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偏好。
加强对超出能力分红企业的约束。超出能力进行分红在A股虽然不是突出问题,但证监会仍将高度关注,多措并举加强防范。一是努力确保公司业绩真实,分红基础扎实,切实防止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并融资分红的行为。二是对于资产负债率偏高且经营现金流不足,但持续高比例分红的上市公司,要求详细披露分红方案合理性及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持续引导上市公司提高分红水平
公开资料显示,2001年以来,证监会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双重约束,形成包括《证券法》《分红指引》《章程指引》和交易所《规范运作指引》等制度在内的政策框架,通过政策引导和监管约束等方式不断提高上市公司分红水平。
一是完善治理机制强化内在约束。2004年,证监会要求上市公司在章程中载明利润分配办法,并推动独立董事在分红决策中发挥更积极作用。2014年,要求对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2019年新《证券法》进一步强化了章程要求。
二是通过半强制信息披露引导分红比例。2004年,证监会制定规则要求盈利但不分红的公司在年报中详细说明原因,以“不分红即解释”的信息披露要求督促公司强化分红。
三是降低分红成本。2008年起,允许中期报告不经审计即可实施分红。推动税收部门针对红利收入实施差异化税负安排,引导长期投资。
四是强化对“铁公鸡”监管约束。对具备分红能力而不分红公司进行约谈,督促长期不分红公司更好回报投资者,倡导现金分红理念。
境内市场分红总额位列全球第二
通过上述一系列举措持续引导上市公司提高分红水平,境内市场分红总额已位列全球第二。
数据显示,近五年,A股上市公司分红金额逐年增长,累计分红8.2万亿元,分红金额已超过当年融资额。2022年,我国境内市场共有3291家沪深上市公司进行了现金分红,占2022年末上市公司总数的67.1%,全年现金分红总额达到2.06万亿人民币,其中归属于A股股东的分红金额1.62万亿元。国际比较来看,境内市场分红上市公司数量在全球主要证券市场中位居第一,现金分红总额位列全球第二,分红家数占比位列全球第二。此外,有163家上市公司公布2023年半年报现金分红预案,预计分红2030.1亿元。
从增长趋势来看,我国境内市场整体分红规模呈显著增长态势。2012年至今分红总额年化平均增速13.3%,高于同期净利润总额平均增速(约10%)。此外,分红上市公司数量占比也从2010年以前的50%左右提升至近几年70%的中枢水平,分红习惯逐步增长。
从分红比例来看,受益于分红相关政策与指引陆续出台,2000年至今境内市场股息率与股利支付率呈波动上升趋势。其中,股息率分布区间从2010年前的0.5%-1.5%逐步提升至目前的1.5%-2%。2022年,我国境内市场平均股利支付率为32.5%,平均股息率1.97%,在全球主要市场处于中上游水平。
从分红持续性、增长性来看,截至2022年,连续5年分红的公司占比从十年前的20%提升至48%,连续10年分红的公司占比由8%提升31%;412家上市公司分红金额连续3年增长,占比由十年前的3%增长至12%,连续5年增长的公司占比由1%增长至4%。
“总的来看,境内分红特征总体与企业发展阶段和行业相适应。”专家认为。其中,主板公司股利支付率(33%)高于“两创”板块公司(25%)。上市公司分红行为在不同行业间呈一定分化,从平均股利支付率来看,能源(50%)、主要消费(48%)、公用事业(45%)行业上市公司新增投资需求偏低、现金流较为稳定,因此平均股利支付水平较高,信息技术(25%)、工业(26%)、房地产(28%)行业平均股利支付率较低。
专家:现金分红应以公司自治为基础
监管也需发挥积极作用
现金分红应以公司自治为主还是强制为主?如何看待部分公司高比例分红被质疑的情况?对于有能力分红却长年一毛不拔的“铁公鸡”应采取哪些监管措施?针对这些市场关注的热点问题,记者采访了有关专家。
专家普遍认为,现金分红应以公司自治为基础。上市公司分红需要综合考虑盈利、现金流、债务、成长阶段、发展目标等多种因素,不同类型的股东对现金分红的态度和诉求不完全一致,需平衡公司与股东、大股东与小股东的利益。公司情况千差万别,很难划出一条普适的分红标准,尤其是难以规定比例、金额等量化指标。在管理层、各类股东、债权人等主体的相互博弈下,不同成长阶段、不同行业、不同治理结构、不同所有制属性的企业总体会自发形成适合自身需要的分红安排。例如,A股初创期、成长期企业分红水平低于成熟期企业;民企由于融资能力相对偏弱,储蓄和防守意愿较强,分红水平也略低于国企。
因此,境外主要资本市场普遍将分红纳入公司自治范畴,我国也主要通过引导公司在章程中制定相关条款,促进独立董事、中小股东在分红决策中发挥作用来推动分红。当前,我国处于成长期的企业占比较高,分红政策要充分考虑经济发展阶段和企业成长需要,不能竭泽而渔。
谈及对于有能力分红却长年一毛不拔的“铁公鸡”应采取哪些监管措施,专家认为,我国资本市场总体尚不成熟,需监管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以有为监管推动构建有效市场。一是部分公司治理问题较为突出,无法就分红形成有效的约束机制,需要监管加强引导;二是分红具有惯性和“同群效应”,早期需要推动以树立标杆、形成示范;三是我国投资文化尚不成熟,需要通过更有吸引力的分红回报培育更加健康成熟的投资文化,促进资本市场可持续发展。近年来,证监会的一系列监管措施对减少“铁公鸡”、促进分红习惯养成、提高分红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应继续坚持并不断优化。
谈及对部分公司高比例分红被质疑的理解,专家认为,公司能否分红、分红多少主要受三方面因素影响。一是公司当年及过去开展经营积累的未分配利润;二是当下所拥有的现金;三是留存的收益能否满足公司未来发展需求。公司是否分红、分红多少,不一定与当年盈利挂钩。
部分公司个别年度分红比例虽然偏高,但仍有其合理性,对此要全面客观看待。一是有的公司盈利和现金流稳定,且投资需求不大,因此保持较高的股利支付率。二是有的公司在利润下滑或亏损情况下依然会保持分红金额不变,通过持续分红稳定投资者预期,会导致股利支付率在个别年份偏高。三是有的公司为减少冗余资金,会基于累积未分配利润实施特别分红。专家认为,当然也不排除可能存在大股东不顾企业未来发展需要而任意分红、掏空公司的行为,对此要加强监管,但这应是极少数的。分红是否合理,首先要看利润是否真实,是否存在造假;第二要看现金从哪儿来,是否属于借钱分红;最后还要结合大股东分红动机来看,不能将高比例分红就等同于超出能力分红。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